檢警調查,魏男(65歲)共交付林姓樁腳(59歲)6萬元,其中1萬4000元賄賂林男及家人共7人,剩餘5萬6000元則由林代為向其他親友買票,約定投票支持蔡姓鄉長候選人。另外,魏男也向許姓鄉民行賄2000元。
昨陸續通知魏男、林男、許男及其餘選民到案說明,檢察官訊後,所有收賄者自動繳出賄款6萬2000元。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文城表示,全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魏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交付賄賂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法官訊問後,因已交代部分案情,經法官諭令40萬元具保;林姓樁腳則由檢察官諭令以5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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