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9日,台灣光罩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出重訊,「光罩將對111年5月9日媒體報導之相關新聞報導從業人員提起妨礙名譽刑事告訴」,控告的媒體同屬中時報系的工商時報網路報導、旺得富理財網,涉及妨害名譽的內容包括「這檔炒股晶圓二哥下場慘 網揭驚天關鍵」、「這家公司炒股晶圓二哥下慘曝 他大膽揭1驚人發現」。

台灣光罩認為,2家媒體報導「明知炒股是一惡意貶損他人聲譽、指摘他人犯罪之詞彙,竟譁眾取寵以斗大報導標題誣指本公司投資晶圓二哥聯電之行為為炒股,嚴重損及本公司聲譽及股東權益,本公司將對該惡意報導的相關新聞報導從業人員提起妨礙名譽刑事告訴,絕不容此等惡質媒體及新聞從業人員破壞本公司聲譽。」

對於為何投資聯電,台灣光罩也提出說明,「基於看好半導體產業發展及聯電營運情形,對於晶圓二哥聯電進行財務性投資,自2020年6月間起陸續投資晶圓二哥聯電,更於2022年1月間鑑於聯電營運持續看好,又再加碼投資,累計迄今持有聯電約38,254仟股,未實現投資報酬率達60%」。

不僅如此,「且事實證明整體半導體產業持續向上發展,聯電除於110年全年度獲利達557.8億元,衝上歷史新高,每股純益4.57元,亦於111年第1季在合併營收及歸屬母公司稅後淨利再創歷史新高,111年4月營收再創單月新高,顯見,本公司及子公司投資晶圓二哥聯電實係基於產業及標的公司基本面的發展,更係增進本公司股東權益的價值型投資,並無任何炒股之情事。」

台北地檢署受理後展開調查,發現台灣光罩確實有對聯電進行財務性投資,因此媒體報導為事實,並無捏造或是虛構事實,至於「炒股」一詞,檢察官則認為是媒體對這個投資行為的評論,認為並無妨害名譽的不法犯意,因此認為3人罪嫌不足,全都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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