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有5名被害人於今(111)年3、4月間自桃園機場出境至泰國,分別於6月至9月陸續返國。經查被害人均係遭以介紹至境外從事「博奕工作」打工為由,遭誘騙至泰國,再受安排偷渡至緬甸「KK園區」後即遭限制自由,強迫從事詐騙工作,期間更以不配合從事詐騙工作為由遭施暴、凌虐。
經持續追查發現,上述犯行係由張姓主嫌及其他共5名共犯組成人口販運集團,以介紹被害人至境外從事打工為由,並協助購買機票及搭機等分工方式,先以誘騙被害人至泰國,再由張嫌胞弟在泰國接應轉介至緬甸「KK園區」內,兄弟檔犯嫌跨境兩地,裡應外合從事不法。
被害人因不堪遭暴力對待要求返國時,張姓主嫌即要求必須支付賠償金才能安排返國,經被害人籌措支付10至30萬不等金額,才被安排返國重獲自由。
台中市刑警大隊偵二隊、偵八隊持拘票、搜索票將犯嫌查緝到案,攻堅赫然發現張姓主嫌(50歲)左腳截肢且裝了義肢,他查覺警方攻堅試圖裝上義肢但來不及,警方共查扣手機5支、筆電及現金59萬1000元等贓證物,全案依《刑法》妨害自由、《人口販運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認定嫌犯張姓男子、周姓男子涉嫌《刑法》第297條詐術使人出國、第302 條第1 項之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 條第1 項等罪嫌重大,並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被告則以3萬元、5萬元交保。本案並查扣現金59 萬1000 元,經臺中地方法院核准裁定扣押張姓嫌犯名下銀行帳戶之犯罪所得56萬3000元。
台中地檢署指出,本件犯罪集團係以招攬及刊登求職廣告之方式,佯以高薪及佯稱係於境外從事合法博弈工作為由,利誘不特定被害人出境前往泰國,再輾轉偷渡至緬甸之「KK 園區」內,從事不法電信詐欺工作。
多名被害人於111 年2、3 月間,誤信賭博網站上之求職廣告前往泰國曼谷地區,集團成員即將被害人交由當地人蛇集團偷渡至緬甸「KK園區」內。被害人等於「KK 園區」內,每日需工作14-16 小時,工作時間有嚴格之如廁及吸煙時間管制,未達業績或忤逆管理階層時,即會遭受剃光頭或以手銬限制其人身自由之管制手段,並由集團成員持槍管制人員出入,以此方式限制被害人等之行動自由及不法對待,後因被害人等不堪迫害,欲脫離「KK 園區」時,則遭集團成員要求交付24 萬至32萬3000 元不等之「賠償金」,始得返國。
台中市刑大呼籲,切勿輕易相信短時間即能賺取大量金錢的各類求職廣告或訊息,尤其對招募海外打工或類似之求職廣告,應更小心謹慎,以免不僅淘金夢落空,極可能淪為人口販運集團被害人,對周邊親友也應多加提醒或宣導,如自身或家人有類似遭遇或發現可疑人、事、物,請撥打110或至就近警察機關報案,警方對犯罪絕不寬貸,會儘速偵處並依法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