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吳柏萱指揮新竹縣警察局竹東分局、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移民署新竹縣專勤隊,共同偵辦新竹縣竹東鎮曾姓里長候選人舉辦餐會、贈送禮品涉嫌賄選案件。昨天(9日)執行搜索、訊問後,認為曾女涉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求賄賂罪嫌,予以3萬元交保。
檢警調查,曾女今年8月間,舉辦年度里、鄰長聯誼活動,公所僅補助每位鄰長2500元經費,曾女承辦活動期間自費8千餘元,補足與會鄰長用餐、購買市價2250元雙面穿外套、150 元蛋糕差額,藉以尋求鄰長支持連任。新竹查賄團昨天(9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8張執行搜索,並同步傳喚涉案者8人到案。檢察官訊問後,予以曾女交保3萬元,其餘人則請回。
新竹地檢署呼籲,候選人應以政見爭取選民的認同,若以金錢、餐宴、旅遊或禮品等作為換取選票的對價,均屬賄選行為。距投票日僅剩16天,新竹查賄團隊將加強查賄力道,全力偵辦各種介選的犯罪行為,也鼓勵民眾見聞賄選情事,應義無反顧「選擇做對的事」勇敢檢舉,一旦檢舉,絕對保密,且可獲得檢舉賄選獎金最高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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