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敬平在臉書發文表示,11月5號,新北警方破獲了震撼全台的中壢柬埔寨事件,然而他在當天晚上,接獲民眾吹哨者的爆料,表示這整件事早在10/16時就跟桃園警方報案。
他說,吹哨人是其中一名受害江姓當事人親友,江女於10/14失去聯繫,2天後爆料人爆案,江女被列為失蹤人口案件,但江女同事認為事有蹊俏(當事人在上班時間被消失),去查看了她的辦公室電腦訊息,意外發現她眾多銀行的網銀帳戶被錯誤登入兩次(第三次會被鎖),懷疑已被人擄走,因此吹哨人就觀察到的做案手法模式,認為這案件與地方黑道有關。
吹哨者認為事有蹊蹺後,馬上往上去聯繫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但卻又被轉交給中壢分局的興國派出所,而且不知為何,堅持不將此案件轉為刑事案件,其甚至吹哨者聯繫到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也未獲重視,更甚至受理案件證明單,警方受理人也未簽名!!!
而據桃園警方接獲報案到被新北警方破獲這段時間,足足有將近3個禮拜,而或許這3個禮拜要是此民眾報案案件有被重視的話,也能減少此次的傷亡,很沉痛地告訴大家:「那3個人原本有機會獲救的」。
面對黃敬平質疑,桃園警方表示,對於沒能第一時間救出被害人,深感遺憾,但強調接獲失蹤通報後都有協尋,都依規定受理,稱警方無作為是不實指控,且江女家屬對警方救出她非常感謝,往後會加強通報機制,避免類似狀況發生。
黃敬平在臉書公布與吹哨人聯繫過程:
民(吹哨人):「你好」
民:「請問」
民:「有些檔案」」
民:「傳這裡可以嗎?」
民:「大致就是,報案很久,警察沒有行動,地方到中央都沒行動」
民:「照片已傳送」
民:「照片已傳送」
民:「你看一下」
民:「我報案時間軸」
民:「電話我有錄音」
民:「基本上就是,你聽到會吐血那種,我都說重點了」
民:「水房押人,搶帳戶,要求他們失蹤協尋改刑事,就是沒動作,然後被新北破案」
民:「錄音檔,可以給你,但請消音受害人名字,畢竟個人隱私」
民:「同意我再傳給你」
民:「錄音檔給你」
議(黃敬平):「好的 當然」
民:「語音訊息已傳送」
民:「語音訊息已傳送」
民:「照片已傳送」
民:「語音訊息已傳送」
議:「目前這個資訊有給其他人了嗎」
民:「有給我*@%的%!知道」
民:「語音一檔」
民:「照片而已」
民:「你是全部」
民:「畢竟報案那麼久了」
議:「了解」
民:「不轉刑事,一直協尋」
民:「今天被別人破案,真丟臉」
民:「我晚點再確認一下您提供的訊息」
民:「可以」
民:「主要是#@報案很早」
民:「10/17失蹤第三天,就往上找人」
民:「不理#@」
民:「語音訊息已傳送」
民:「我的資料幫我保密,謝謝」
民:「他們都知道@!的電話」
民:「照片已傳送」
議:「好的」
議:「不管如何 都會幫您做保密
民:「對報案日期」
民:「就會知道,%^@!有多慘」
民:「還以幫那個關廁所的cpr」
民:「在他面前死去」
民:「語音跟照片,你要對一下,就知道,單位不同」
民:「怕你搞混」
民:「問一下,我的臉書要不要先下掉,之前貼的照片,跟先關閉」 民:「畢竟,我怕被肉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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