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鳳山分局南成派出所今天(11/7)下午3時許接獲報案,稱於鳳山區臨海路南向的機車便道,有一輛遊覽車駛入,並卡在機車便道涵洞出口處,而駕駛未在車上、不知去向。

警方說,這處機車便道禁行汽車道,限高3米;因涵洞內機車尚可通行,警方派人在場疏導車流,並管制汽車進入,同時通知遊覽車公司派人盡速到場處理。

該公司派拖吊車到場,但在警方協助將輪胎放氣、降低車身,至今天下午6時40分許,才將遊覽車倒車退出涵洞。

遊覽車卡在涵洞中動彈不得。讀者提供
遊覽車卡在涵洞中動彈不得。讀者提供

把遊覽車開進涵洞的江姓男子(66歲)在今晚6時許重回現場,他神色驚慌對警方表示,他是車行的老闆、也是車主,這輛遊覽車在2013年2月以700多萬元購入,平時請司機載送學生上下課,今天他幫司機移車,不慎把遊覽車車輛開進涵洞卡住,因不知如何是好,才會離開現場。

警方對江姓男子實施酒測,呼氣酒測值無酒精反應。警方指出,江姓男子把遊覽車開進禁行汽車的車道,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可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表示,江男駕駛遊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但未依規定報警處理,警方開出肇事逃逸罰單,可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警方在現場擺放三角錐,並派人疏導交通。讀者提供
警方在現場擺放三角錐,並派人疏導交通。讀者提供

★快點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FB按讚追蹤《壹蘋新聞網》各大臉書粉絲團,即時新聞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聞!

壹蘋娛樂粉專

壹蘋新聞網粉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