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控妻拿菜刀逼供

劉男告訴法官,妻子易因小事激動暴怒,甚至動粗,常為細故吵架還聲稱要讓他死很簡單、怎麼死都不知道,並罵他是懦夫、沒用的傢伙,另一方面,欠缺安全感的妻子時時懷疑並監視他一舉一動,他應酬或出差回家,就會趁他睡覺時搜查衣物口袋及皮夾,若發現發票或名片,就立即撥打電話查證,曾拿著菜刀逼他起床交待細節,只要他稍微交待不清,妻子便不斷吵鬧發飆,讓他時時處於緊張與恐懼之中,非常痛苦。

妻指夫帶老外嫖妓

劉妻則強調自己努力當賢妻良母,但丈夫個性強勢,生氣時會突然怒吼,甚至衝過來掐住她脖子,有次丈夫說要帶2個芬蘭人去福華飯店吃B.B.Q ,卻直到凌晨4時才回家,她關心丈夫為何晚歸,也覺得事有蹊蹺,才趁丈夫洗澡時翻查皮夾,發現三溫暖發票,追查後驚知丈夫帶外國人去三溫暖嫖妓。

怕丈夫又嫖妓要他結紮

由於夫妻倆互相指責對方不是,法官傳喚已成年的女兒,問她:「媽媽會常常亂翻你爸爸的皮夾,搜查他的衣物嗎?」女兒說:「沒有,只有一次我爸爸去大陸回來得陰蝨,傳染給我媽媽,我媽媽很生氣,就去翻他的皮夾、衣物的口袋,發現有名片,才知道爸爸是去酒店。」

女兒還說,後來爸爸要去中國工作,媽媽希望他可以結紮,要不然就離婚,「爸爸不願意結紮,媽媽想說爸爸有嫖妓的記錄,如果在外面有私生子怎麼辦,所以想跟爸爸離婚,但隔天媽媽後悔了,因為她想要我們(2個女兒),又跟爸爸說我們不要離婚好不好。」

法官認為劉妻因為丈夫要去中國工作起爭執,雙方若能改變溝通表達技巧,經由婚姻諮詢機制化解,應可圓滿處理,沒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而劉男已離家12年,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同居義務,也沒支付身為家庭主婦的妻子及2名就學子女的生活費用,即使夫妻難再繼續共同生活,也是劉男過錯較重,依《民法》不得訴請離婚,因此判劉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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