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檢檢察官施家榮指揮電信偵查大隊第二隊、雲林縣警局、台中市警局、保二總隊、南投縣警局、雲林縣調查站、台中市調處、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科偵隊及澎湖縣警局等百餘名人員,於昨天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展開大規搜索。
調查人員前往北港鎮長蕭姓候選人競選總部,蕭男(40歲)、林男(63歲)、羅男(69歲)、蔡男(34歲)等競選總部成員,以及北港鎮轄內28名里長住處執行搜索,並約談相關人等到案。
其中蕭男、林男、羅男、蔡男等4名競選總部成員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交付賄賂罪嫌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蕭姓候選人則被以新臺幣30萬元具保候傳,其餘里長等人則請回。
經查,本案蕭姓候選人的親屬蕭男、服務處主任林男、前司機羅男及服務處志工蔡男等人,於今年8月至10月間,以每箱40罐(每箱約價值8千元)的梨山高山茶葉為對價,烏西(台語,賄賂之意)該選區內28名里長,尋求支持,要求里長投票給蕭姓候選人,因而涉犯投票行賄罪嫌。
雲檢指揮專案小組蒐證多日後,昨天大規模搜索時,扣得茶葉10箱及零星茶葉罐,由於涉案人士眾多,雲檢安排檢察官黃立宇、葉喬鈞、黃薇潔、林欣儀、陳淑香、羅袖菁等人,對蕭姓候選人、蕭男、林男、羅男、蔡男及28名村里長等人複訊。
由於賄選案不斷,雲檢語重心長呼籲,買票賄選涉犯重罪,必將嚴加查緝,切勿以身試法,民眾若知悉候選人或樁腳有賄選行為,歡迎提出檢舉,檢警對於檢舉人之身份均會嚴格保密,且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期望全民共同端正選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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