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東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台東縣調查站及台東縣警察局,偵辦台東縣第一選區縣議員蔣姓候選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檢調因掌握具體事證,昨晚通知蔣男等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蔣男以發放餐券方式賄選,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當庭逮捕向台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據了解,蔣男為台東前縣長蔣聖愛的兒子,而蔣聖愛當年因涉嫌蘭嶼環島公路工程弊案,初審判決有罪,被處8年徒刑。
至於,5名共犯,如陳姓、蔡姓、王姓、賴姓、林姓,則分別以6萬元、5萬元、5萬元、4萬元及3萬元交保。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筱茜指出,部分餐廳用餐以餐券形式購買入場,但蔣男涉案餐會,民眾持免費餐券入場後,有特定選舉人到場宣講涉賄,已明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買票賄選涉犯重罪,必將嚴加查緝!」陳筱茜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民眾若知悉候選人或樁腳有賄選行為,歡迎提出檢舉,檢警對於檢舉人之身分均會嚴格保密,且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期望全民共同端正選風,提昇我國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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