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仁警分局指出,10月24日下午接獲胡姓女子報案指稱,她23日下午騎車時不慎掉落現金1萬2000元。警方獲報,沿途調閱監視器,查到胡女行經台39線與南丁路口掉錢,當場有3人撿走。
據監視畫面顯示,白花花現金散落路面,一名女子先下車撿拾,邊走邊拿了好幾張,另二人見狀也下車跟著撿,全程不到一分鐘,三人便陸續離去。
警方說,只有第一位女子拾金不昧,當天將9千元交付給新化分局唪口派出所,已通知胡姓失主領取。另外2輛機車已確認車牌號碼,將分別詢問確認。
歸仁分局長邱顯良表示,民眾拾獲金錢、皮包等物,務必交由警方處理,切勿貪小便宜,擅自據為己有,否則即觸犯刑法侵占遺失物罪嫌,可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