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宿良(59歲)涉嫌從2012年11月起與楊姓男子等人共謀,由徐宿良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掉包遭扣押在航基站的毒品一粒眠共3萬粒、K他命524.139公斤,不法所得高達1億6808萬多元,這也創下台灣執法官員貪瀆金額最高紀錄。去年檢調發動首波搜索後,桃園地檢署依貪污、侵占等罪嫌起訴徐宿良等9人,現僅剩徐宿良、協助販毒的黑幫分子張益祥在押,全案仍由桃園地院審理中。

徐宿良移審法院時全數認罪,但多次請求交保都被駁回。徐宿良今天(24日)下午再次開庭,合議庭裁准他100萬元交保。法院裁定指出,審酌全案犯罪事實繁複、同案被告人數達9人、需調查事項龐雜,並有諸多須向相關機關調取資料及函詢事項,現實上不可能在羈押期屆滿前審理終結。

考量聲請傳喚證人已交互詰問完畢,認為對徐宿良、張益祥2人課以鉅額擔保金並限制住居,相較繼續羈押至羈押期限屆滿得依法釋放,更可以確保2人繼續到庭續審及執行,另輔以定期報到、限制出境出海及適當科技設備監控,應足以對2人形成拘束力,降低畏罪逃亡的風險。

法院裁定,徐宿良交保後須於每周一至周四上午10點半到11點半間,在指定處所使用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並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定期向法院電子報到,期間為8月;另考量徐宿良有潛逃出境、出海可能,將限制出境、出海8月;且接受適當的科技設備監控,期間亦為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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