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被告游姓男子等7人,6 月23 日凌晨1 時許在台中市SUPER HOUSE 夜店飲酒作樂,至6 時21 分許搭車前往第二市場內之滷肉飯攤用餐,因被告謝姓男子誤認前往該處用餐之被害人黃姓男子(31歲)為其友人,上前打招呼,雙方發生不快,經同行友人勸和後,雙方紛爭平息,分別入座用餐。

惟入座後,黃男欲找其他朋友來用餐而拿起手機撥打,被告林姓男子看到他在打電話,以為被害人在召集人馬尋釁,雙方再起爭執,林男等等7 人以現場的塑膠椅、木椅、湯杓、工業電扇等物品攻擊林男及其友人,林男又以折疊刀揮刺黃男。

發生兇殺案的小吃店現場一片凌亂,被打傷的男子坐在椅子上等候就醫。讀者提供
發生兇殺案的小吃店現場一片凌亂,被打傷的男子坐在椅子上等候就醫。讀者提供

黃男當場血流不止倒臥地上,經送澄清醫院平等院區急救,仍於7 時45 分因心臟左心室和左上肺葉創傷,致心臟破裂出血、左側氣血胸、左肺塌陷及失血過多死亡。

案發後,台中地檢署林俊杰檢察官指揮台中市警一分局、台中市刑大偵一隊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於案發當日及隔日逮捕被告游姓男子到案,將其向臺中地院聲押獲准。

6月28 日在屏東縣枋竂鄉中正大路豐隆橋上,發現疑似欲潛逃出國之林姓男子等4人之車輛加以攔阻,但4男拒捕加速逃逸,經警對空嗚槍示警無效後,遂朝左前車胎開1槍,子彈擊中右後車門該車才停下,林男4人束手就逮並被聲押獲准。

命案現場。讀者提供
命案現場。讀者提供

檢方指出,被告目無法紀,公然聚眾施暴,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且被害人因其等暴行,留下老父及2名稚子,天人永隔,對被害人遺屬更係無法承受及彌補之創痛,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以懲不法,至於在逃之同案被告林姓、溫姓男子將持續追緝歸案,懲治其等應負之罪責,台中地檢署對殺人、聚眾鬥毆等重大危害社會治安之暴力案件,必定速辦嚴懲、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