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3日中午,陳男離開蔡女士林租屋處,隨即開車返回新北市鶯歌區住處,向家人透露輕生念頭後,隨即服藥陷入昏迷,家屬報警到場破門後將陳男送醫,陳男卻在送醫途中透露自己勒殺女大生,轄區警方趕到租屋處查看,發現蔡女明顯死亡。

警方進屋發現死者躺在單人床上,蓋著被子,衣著完整,穿著居家服,但脖子有瘀傷,死亡多時皮膚有屍斑,現場無打鬥痕跡,也無服用藥物跡象。

陳男在警方戒護下,被押回士林分局製作筆錄。高鈞麟攝
陳男在警方戒護下,被押回士林分局製作筆錄。高鈞麟攝
陳男被依殺人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高鈞麟攝
陳男被依殺人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高鈞麟攝
陳男被移送至士林地檢署。高鈞麟攝
陳男被移送至士林地檢署。高鈞麟攝

昨天,檢警安排解剖,採集血液,胃部等化驗,將待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確認死因。陳男一度辯稱是死者央求協助自殺,住院清醒後又不願多說案情,由於此案引起台馬兩國高度關注。

今早經醫生評估狀況後,陳男在醫院病床旁吃完家人送的便當,辦理出院,下午1時,在警方戒護下抵達士林分局,面對媒體不發一語。陳男製作筆錄前,要求律師到場,因此特地又從桃園請來律師。

據了解,陳男供稱在IG見到蔡女照片,對她頗有好感,不斷對她按讚、留言,2人感情逐漸升溫,直到10月8日,終於確認為男女朋友關係,當天即發生關係。交往期間,曾數度發生性行為,還曾同遊台北101大樓及到高檔餐廳約會吃飯,5天下來,陳男在蔡的身上花費超過10萬元。

12日當天,陳男前往蔡的租屋處,2人當天未發生關係,但陳男在蔡的租屋處留宿過夜。直到隔天接近中午左右,因金錢問題與蔡發生爭執,一氣之下,用枕頭悶住蔡女頭部,再用雙手勒住她的頸部,直到她斷氣為止。

陳男向警方供稱,當時僅想嚇嚇她而已,並未有心要殺害對方,當發現失手悶死蔡女後,嚇得立刻離開現場,也未有伴屍。隨即逃回新北鶯歌住處後,畏罪服藥尋短,但事後被救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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