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信金及台新金「雙龍搶親」新光金的新新併,出現買家隔空交戰亂象,金管會今年6月即對外表示不准敵意併購。近日三商壽出售案10月24日起市場傳出中信金、玉山金「雙龍搶親」,光復節連假後10月27日開盤三商美邦股價一度重挫逾7%,玉山金於 10月28才發布重訊,投資人追問重大訊息為何未即時揭露,被質疑「摸黑交易」導致小股東權益受損。金管會今隨即發布「金金併新7條」規範。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今於例行記者會表示,金管會修正發布「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等規定,以利金融併購法規與實務接軌,目前已完成修法並聽取外界意見。

金管會表示「金金併新七條」規範,重點包括金控公司公開收購應以「現金」為對價;首次投資金融機構的持股比率須超過25%、公開收購條件在投資案未經許可前,不得對外公布,以避免影響市場波動與股東權益。 

王允中表示,金管會今年7月31日召開公聽會聽取專家學者及金控業者意見,相關草案已完成法規預告,並經參酌外界相關意見後再次修正,將於近日完成法制作業程序進行發布。

王允中指出,預告期間專家學者考量董事會實務運作與公司治理程序,建議刪除原條文中有關金控公司首次投資金控公司、銀行、保險公司及證券商「應取得被投資事業董事會不反對之決議」,以及修正應備書件等意見,金管會均予參採,納入這次修正條文中。

金管會表示,法規修訂與整併政策,「金金併新7條」規範重點如下:

一、金控公司首次投資公開發行公司應以現金為對價,以避免股價波動影響股東權益。
二、首次投資金融機構之持股比率須逾25%,回歸金融控股公司法有關控制性股權之定義。
三、首次投資金融機構應提具之書件,修正為提出具合理性及可行性計畫。
四、提供雙重槓桿比率(DLR)之調整期間,以符合併購作業實務。
五、引入審計委員會與獨立專家意見,以強化董事會決策過程。
六、公開收購條件在投資案未經許可前不得對外公布,以避免影響市場波動與股東權益。
七、經否准之申請案,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投資同一被投資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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