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吳宇軒指出,該署檢察官蔡奇曉指揮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移民署彰化縣專勤隊、彰化縣警察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偵辦被告中州科大柴姓學務長、藍姓、林姓身兼該校行政人員的人力仲介業者,於2019年11月間,涉嫌以謊稱提供高額獎學金、高科技產業實習等詐術,誘騙烏干達籍人士共16名以留學中州科大名義來台的學工案。
檢警查出,這些遠從非洲來到台灣的外籍生入境後,中州校方旋即以積欠來台旅費新台幣10萬700元、每學期學雜費6萬餘元等不當債務約束之手段從中牟利,並透過陳姓人力仲介業者仲介前往苗栗縣等地工廠,從事超長工時且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勞力密集工作。
檢警透露,這些烏干達學生淪為黑工後,每個月上班時數都超時數十小時,但僅領到約2萬元薪資,做的是顧機台、裁剪原料等耗費勞力的工作。
歷經4次搜索,扣押相關證物後,檢警循線查獲苗栗縣政府勞青處副處長涂榮輝等人涉嫌圖利陳姓人力仲介業者,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涂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警分析證物,再查獲中州科大的李姓行政人員以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犯意,向時任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南投收容所的劉姓副隊長要求其利用權限,查詢某位烏干達籍學生之去向。
檢警循線再查獲苗縣府勞青處副處長涂榮輝及廖姓僱員等人對於人口販運勞力剝削之不法情事,應基於法令為相應之調查、處罰,竟違背法令圖利陳姓人力仲介業者,而做出未違反《就業服務法》、《勞動基準法》之認定結論,並不實記載於公務員登載之文書,例如,烏干達外籍生在工廠工作每個月都超時,但竟登載未超時。
陳姓人力仲介業者為苗府勞青處廖姓僱員的調查不要波及烏干達外籍生實際工作之工廠業者,委託認識廖姓僱員的徐姓男子以招待吃飯等方式,要求廖姓僱員做出不實調查報告。
全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對10名被告分別以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刑法》加重詐欺取財、《貪污治罪條例》、《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
經查,被告中州科大柴姓學務長使中州科大詐取教育部補助款9萬3979元,身兼中州科推廣中心主任的人力仲介藍姓主任獲利24萬2060元,被告林姓人力仲介獲利8萬3400元、陳姓人力仲介獲利202萬9384元,檢察官均依法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
中州校方表示,該校2019年烏干達招生有行政違失的部分,已依教育部來文於111學年起停招,並扣減相關補助經費等懲處;針對今日地檢署起訴內容,仍尊重後續相關法律程序。目前該校沒有烏干達籍學生,另針對在校學生受教權益,學校仍一切正常授課並致力維護教學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