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簡姓民眾去年5月12日在台中國軍英雄館官網,預定6月12日套房1間,並以信用卡繳上付款,但後來因疫情關係,於5月24日取消訂房,不料,7月18日晚間,他在家中接獲自稱台中國軍英雄館人員來電,表示因程式誤設會員升等,其名下帳戶全被設定扣繳1.2萬元會費。簡男不疑有他,依指示操作手機App及網路ATM,結果短短3個多小時內被騙匯款60萬5千餘元。

簡男向法官說,隔天他在台中國軍英雄館留言版發現許多房客也遇到類似狀況,業者還留言回覆系統出問題、不會要求客戶操作ATM等語,事後更發現業者早在7月17日就向轄區分駐所報案,若報案後緊急發簡訊給訂房客戶,他可能就不會被騙,遂依消保法規定向業者請求被騙金額1.5倍(含懲罰性賠償金)共90萬7千多元。

官網上有提醒房客的反詐騙警語。翻攝台中國軍英雄館官網
官網上有提醒房客的反詐騙警語。翻攝台中國軍英雄館官網

台中國軍英雄館則抗辯,公司個資被詐騙集團竊取前,就已依規定在官網首頁、留言版及與消費者之往來信件中,提醒反詐騙之相關資訊,官網被駭客入侵竊取 資料後也在首頁、臉書、留言板張貼澄清公告,簡男被騙實難歸責於公司,求償不合理。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時採信國軍英雄館的說詞,認為業者在案發前後均已盡到提醒客戶的義務,未與7月18日報案後主動通知簡男,係因簡男取消訂房已相隔8周,以致線上訂房系統未將已經取消訂房之簡男列入「住房客戶」予以通知,亦屬合理。

另外,法官認為,本件房客個資外洩係因駭客入侵業者線上訂房系統,尚難逕予推論係業者管理不當所致,且駭客攻擊事件頻傳,足見現今科技尚無法完全防堵駭客攻擊,不能認定業者管理有疏失,一審判決簡男敗訴,台中國軍英雄館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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