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發生在去年1月10日凌晨3點多,盧姓男子(41歲)駕駛大貨車從台中前往桃園,行經國道1號北上138.7公里苗栗銅鑼路段,突然失控衝撞中央分隔島,大貨車騎上中央分隔島上,車頭卡在南下內線車道車;事故當下,一名科技公司涂姓業者(57歲),開著新車要價400多萬元賓士車,行駛南下內線車道反應來不及,直接高速撞上。

由於衝撞力道強大,涂男夾困嚴重變形的車身內,經消防員破壞毀損車子,但涂男救出時無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宣告不治。警方調查,盧男、涂男都沒有酒駕,盧男辯稱精神不濟、恍神而釀禍。

涂姓科技公司老闆者駕駛新車400多萬賓士轎車,無辜撞上大貨車慘死。民眾提供
涂姓科技公司老闆者駕駛新車400多萬賓士轎車,無辜撞上大貨車慘死。民眾提供
肇事大貨車盧姓駕駛,被警方採尿驗出事故前有施用安非他命,法官依法判刑4年。翻攝盧男臉書
肇事大貨車盧姓駕駛,被警方採尿驗出事故前有施用安非他命,法官依法判刑4年。翻攝盧男臉書

警方調查時,赫然發現盧男有多次施用安非他命的前科紀錄,警方懷疑肇事原因不單純,當晚徵得盧男同意採尿送驗;結果發現盧男自採尿時起回溯96小時內,證實有施用安非他命毒品,檢方依法將盧男提起公訴。

大貨車衝上中央分隔帶,盧姓駕駛當時辯稱恍神,檢警驗尿查出施用毒品後駕車。民眾提供
大貨車衝上中央分隔帶,盧姓駕駛當時辯稱恍神,檢警驗尿查出施用毒品後駕車。民眾提供

盧男辯稱,去年1月7月晚上,友人帶他到桃園某處參加烤肉聚會,烤肉時他酒醉了,有看到現場有人施用安非他命,否認有施用毒品,可能睡著吸入安毒煙霧。

但盧男尿液檢出的安非他命濃度高達10072ng/mL,是判定陽性標準的20倍多;法官依據醫學鑑定、研究報告,認為若以二手煙中可能存在之低劑量甲基安非他命,尿液中應不致驗出如此高濃度安非他命,因此不採信盧男辯詞,且判定盧男肇事時的精神狀態受毒品藥效影響,已致不能安全駕駛,依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判處有期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盧男去年9月到苗栗地方法院開庭,還抱怨出事後,公司將肇事責任推給也。翻攝盧男臉書
盧男去年9月到苗栗地方法院開庭,還抱怨出事後,公司將肇事責任推給也。翻攝盧男臉書

法院去年7月傳喚、盧男未合法到庭被拘提,12月盧又再拒出庭,法官拘提未著,今年4月14日發佈通緝、6天後才自動到庭;縱使事故當時他符合自首要件,法官依他犯後態度逃匿事實,裁定不予依法減刑。盧男日前因其他毒品案被收監勒戒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