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起因是《鏡週刊》報導雞排妹去年7月9日晚間搭乘一輛白色保時捷,進入北市的香格里拉台北遠東國際大飯店,停車後與黑衣男駕駛拖著行李一起辦理入住手續,並刊登雞排妹邊走邊對保時捷男「襲臀」照片,指稱2人隔天下午才退房離開。

報導並指出保時捷男其實有論及婚嫁的女友,女方懷疑保時捷男跟雞排妹有曖昧,曾質問他跟雞排妹是什麼關係,但男方輕描淡寫說「只是朋友」。

網友施男、高女看到報導後,分別留言酸雞排妹而挨告,檢察官認為「必娶」是英文「bitch(婊子)」的諧音,「鮑鮑換包包」則影射雞排妹以女性貞節為代價交換財物,因此今依公然侮辱罪將2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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