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三分局立德派出所警員羅挺維、劉佳竺日前中午12點多獲報蕭姓男子(55歲)報案稱,剛剛到火車站等候友人,因包包不輕、便先暫放在身旁的電動自行車置物籃裡,見到友人竟忘了拿走包包,約10分鐘後才想起趕回查看,包包已不見蹤影。

警員到場欲調閱監視器,沒想到陳姓夫妻已在現場看守包包將近1小時。讀者提供
警員到場欲調閱監視器,沒想到陳姓夫妻已在現場看守包包將近1小時。讀者提供

員警陪同蕭男至遺失處準備調閱監視器,才剛到現場,一對60餘歲的夫婦一見到蕭男,立刻拿出他的包包大喊:「終於等到你了!」原來這對陳姓夫婦當天在台中市區逛,走累了在火車站休息,全程目睹蕭男將包包放在車籃、忘了取走,擔心包包被人拿走,便留在現場看管將近一個小時,中間夫妻倆一起去洗手間,卻就這麼剛好與蕭姓男子擦身而過。

蕭男找回自己的包包,確認裡面物品沒有短少,開心地向陳姓夫婦與警員道謝,警方提醒,民眾騎乘代步工具、搭乘大眾運輸或是前往公共場所請隨時注意隨身邊貴重物品,另據《民法》第803條第1項規定「拾得遺失物者應從速通知遺失人、所有人、其他有受領權之人或報告警察、自治機關。」民眾若拾獲物品,也請盡速送交相關單位,協助後續招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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