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警分局今早表示,有民眾反映該分局張姓警員在佳冬的自有土地上堆置建築剩餘土方,土地所在處的枋寮警分局佳冬分駐所接獲報案即立案處理,並報請縣府業管環保局、水利處等相關單位,在今年6月15日進行會勘。
會勘結果發現,該筆土地是張姓警員兒子所有。環保局指出,土地上所堆置的建築剩餘土方未發現有影響環境情事,已請地主儘速移除。
東港警分局強調,將持續要求各級主管勤教嚴管,一經發現員警違法犯紀徵候,主動查處,依法從嚴究辦,秉持「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展現決心以維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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