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分署指出,曾姓男子去年9月2日騎機車時被警方攔查發現他渾身酒氣,曾男被要求酒測卻拒絕,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逃避受檢規定,祭出18萬元罰單;同年11月30日,曾男又因酒駕被抓,仍拒絕酒測,警方認為他符合再犯加重處罰的規定,第二次直接開罰36萬元。

曾男兩次酒駕累計了54萬元罰單,他名下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乾脆擺爛不繳,但他打的如意算盤卻被執行署高雄分署出神招破解,曾男案件移到高雄分署後,執行官發現他名下有價值上百萬元的壽險保單,於是扣押他的保單,曾男知道後嚇壞,趕緊乖乖到執行署把罰鍰繳清。

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表示,為加強執行酒(毒)駕違規罰鍰的案件,案件收案後就會即時調查違規義務人的薪資、股票、保險或不動產等財產資料,在通知自動履行後,如仍拒絕繳納者,高雄分署將發動扣押或查封程序,促使違規義務人履行義務,正視酒(毒)駕所產生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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