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奪命連環叩103通

王姓男子提告指出,2014年他與愛情長跑8年的女友結婚,沒想到婚後妻子在他為家族事業出門應酬時,誣指他吃喝玩樂,常以電話遙控或手機定位掌握他的行蹤,某天甚至連打103通電話,他簡直要崩潰。

後來他出門騎車、打球就被妻子誤以為外遇,跟同性友人聚餐還要拍照自證清白,導致他沒朋友;妻子還譏諷他靠家裡、是「媽寶」,動輒在臉書上批評他,損及他的形象。

王男覺得壓力很大,就算透過婚姻諮商也沒幫助,導致他日漸憂鬱,求助精神科拿藥,目前兩人也分房睡。他提出離婚,但妻子不滿他所提出的按月給付額而不願離婚,王男只好以不堪妻子同居虐待、因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為由,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妻子認為可以透過婚姻諮商修補婚姻的裂痕。示意圖
妻子認為可以透過婚姻諮商修補婚姻的裂痕。示意圖

妻子發聲為己平反

妻子被告後為自己平反,她表示自己並不想離婚,如果婚姻有裂痕,可以藉由婚姻諮商等專業協助進行修補。她說丈夫曾因心臟細菌感染併發器官衰竭,幾近病危,出院後意志消沉,不遵醫囑,與友人徹夜飲酒、出入聲色場所,醉酒昏倒;另因工作壓力、未按時服藥,才求助精神科,與她無關。

又丈夫說要與男車友車聚或吃飯,臉書卻標註女姓友同行,她才會關心其行蹤,卻被誇大曲解,甚至把兩人Line對話記錄拿來當離婚事證;而家庭生活費都是婆婆供給,家務打理多是她獨立負擔。她認為雙方並沒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是丈夫拒絕回歸家庭,請求法院駁回丈夫的聲請。

法院認妻子行徑並非同居虐待

一審駁回王男請求後,他上訴高雄高分院。二審合議庭審理認為,兩人為夫妻關係,亦育有未成年子女,就算王妻單日頻繁打電話確認王男行蹤,並無違反一般家庭生活常態;而其他王男所主張事項,都不構成同居虐待。

法官也發現,兩人就算在爭吵,王妻仍說「我很重視我和你這段婚姻,即便你在外面做了這些事,我還是可以原諒你」等語,反而是王男不想繼續維持婚姻,導致目前雙方陷於難以有效互動、溝通狀態,王男所提事證,不能究責妻子讓婚姻不能維持,因此駁回王男請求,判雙方不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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