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嫌犯蔡姓男子(38歲)與被害小吃店的負責人黃姓男子(42歲)相互之間有認識,蔡男昨晚在前鎮區與朋友喝酒,酒後想到黃男在共同的朋友圈中,指稱蔡男欠黃男10多萬元,他因此心生不滿,找友人李姓男子(38歲)助陣,帶了3把鋁製球棒,搭計程車前往黃男位於自強三路的小吃店砸店。

警方表示,案發時小吃店未營業,蔡男雙手各持1把鋁棒,李男拿著1把鋁棒,砸毀小吃店的攤架及大門玻璃,現場未造成人員受傷,之後蔡、李搭乘另輛計程車回到前鎮區,繼續飲酒。

被害人黃男的小吃店遭砸,攤架及大門玻璃均毀損。讀者提供
被害人黃男的小吃店遭砸,攤架及大門玻璃均毀損。讀者提供

轄區新興分局自強路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發現小吃店被砸店,主動聯繫負責人黃男到場協助調查,警方調閱監視器並訪查目擊者後,鎖定蔡男及李男涉案,前往前鎮區逮捕2人,並查獲3把鋁棒。

蔡男對警方表示,他未積欠黃男債務,但黃男卻對其他朋友說蔡男欠黃10多萬元,蔡男才約李男前往黃男經營的店面,砸毀攤架等物品洩憤。警方訊後將全案依毀損罪函送法辦。

警方將蔡男(右3,穿黑色上衣者)及李男(左1,穿灰色上衣者)帶回警局調查。讀者提供
警方將蔡男(右3,穿黑色上衣者)及李男(左1,穿灰色上衣者)帶回警局調查。讀者提供
警方查獲3把用來砸店的鋁製球棒。讀者提供
警方查獲3把用來砸店的鋁製球棒。讀者提供
蔡男、李男砸店後搭計程車(紅圈處)逃離現場。讀者提供
蔡男、李男砸店後搭計程車(紅圈處)逃離現場。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