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施男哥哥(案發時31歲)有酗酒惡習,多次酒後在家喧鬧、砸壞東西,小他1歲的弟弟與母親很傷腦筋,心力交瘁,曾報警將哥哥強制送醫。

施父2021年8月因癌症過世,哥哥連續多日飲酒,甚至父親出殯當天,他一大早就喝得醉醺醺,跑到靈堂大聲咆哮、破壞物品。

當天下午,哥哥又突然拿木製品砸頭自殘,堂弟趕緊制止,為了避免哥哥再喧鬧,施男與堂弟拿繩索、鐵鍊、腳銬、皮帶等物,合力將施兄綑綁在椅子上,並以毛巾矇眼、膠帶封嘴。

晚上11時許,施男與堂弟把哥哥拖進房間,但他持續吵鬧並試圖掙脫綑綁,還憤怒咆哮:「我會殺了你們!」施男與堂弟見繩索逐漸鬆脫,害怕等下被哥哥報復,堂弟提議:「他沒救了,要處理掉!」施男說:「好。」

2人隨即持鐵製啞鈴對哥哥頭部猛敲好幾下,鮮血直流,再拿充電器的線絞勒哥哥頸部,充電線太細斷裂,再拿房間延長線將哥哥勒死,合力以推車將屍體運到住家100公尺外鐵皮屋棄屍。

高院認為施男平時負擔家中經濟重擔,而哥哥情緒管理不佳、工作不穩定,都由施男居中協調衝突及善後,且平時對哥哥照顧有加,給與物質、金錢支持,可見施男長期承受經濟、精神及照顧家人的壓力,處於身心俱疲狀態,案發時捆縛哥哥過程中,受哥哥言語刺激,一時無法負荷心理壓力及負面情緒,萌生殺意,情節堪憫,因此維持一審見解依《刑法》減刑,今依家暴殺人等罪判施男8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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