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陳男(42歲)為小婷前男友,陳男因感情糾紛,巧立名目誣賴小婷積欠他50萬債務,並夥同程男(40歲)在8月3日晚間7時許,強逼小婷簽下50萬元本票。

因小婷無力償還50萬元,陳男再找來程男、張女、何男(33歲)、毋男(28歲)、葛男(30歲)等人綁架小婷。張女先開車載何男至光復路某工程行內,再由程男脅迫小婷上車,並將她載往毋男位於明湖路、葛男位於建功一路處、張女位於牛埔東路租屋處等處輪流拘禁長達6天。

拘禁期間,張女、何男、毋男再度逼迫小婷簽下50萬元本票3張,張女另取走小婷手機,斷絕小婷與外界聯繫;葛男則持電擊棒電擊小婷、何男持空氣槍攻擊小婷,導致小婷身上有多處傷勢,更惡劣的是,其中毋男、葛男2等還趁機性侵小婷。

小婷(化名)慘遭前男友設局,不但被性侵、凌虐,還差點被賣到泰國。示意圖
小婷(化名)慘遭前男友設局,不但被性侵、凌虐,還差點被賣到泰國。示意圖

眾人為索討債務,透過人蛇集團成員張男(28歲)和陳男(28歲),欲將小婷以40萬元賣去泰國,另名陳姓男子(41歲)則將買方價金交付人蛇集團陳男,陳男拿到訂金後,再依買方指示,壓著小婷到「新竹市北區戶政事務所」、苗栗縣竹南鎮某旅行社,辦理人別確認、護照等出境手續。

張女、何男、葛男為順利賣出小婷,還將她押往診所施打Covid-19疫苗,再補辦疫苗接種小黃卡,眼看小婷就要被賣出國,幸好8月15日凌晨3時許,張女駕、何男、葛男因在光復路1段及慈雲路口與貨車司機發生糾紛,何男因持空氣槍射擊貨車、葛男持棍棒砸車,整起事件經貨車司機報案、警方追查後才因此曝光。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翁旭輝指揮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偵辦該行車糾紛,經專案小組搜索涉案者租屋處時,意外發現小婷神色慌張且外觀有明顯傷勢,查證之後,才知小婷遭拘禁凌虐,且還即將被賣到泰國工作。

檢警第一波先將何男、張女、毋男等3人收押,經第2波、第3波及第4波追緝,再將居中媒介者及涉嫌洗錢的陳男等5人收押,並分別依恐嚇取財罪、加重買賣人口未遂罪、媒介被買賣人罪、強制性交罪、恐嚇危害安全、洗錢罪等起訴。其中毋男、葛男性侵小婷造成其身心造成難以抹滅傷害,毋男更矢口否認強制性交,毫無悔意,將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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