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指出,安南區某精密股份有限公司滯欠民國107至109年度營業稅、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以及105至110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保險費、勞工退休金費用、違反勞動基準法罰鍰、交通罰緩等,遭相關機關移送至臺南分署強制執行,尚欠金額金額總計291萬9195元。
行政執行官林家禾調查發現,實際負責人53歲周男自民國105至107年間有多達7百多萬元資金存入公司銀行帳戶,足以清償欠款,卻不償還。106年至109年間於銀行間之資金交易也高達1千2百多萬元,對金流流向卻避重就輕,甚至使用胞姊名義另成立新公司,移轉原有設備生產,足見周男是惡意欠稅、欠費、脫產。
林家禾另發現,該公司登記負責人48歲黃女,在訊問時也對資金流向交代不清,雖提出手寫帳冊、票根與存摺,但多數無法與相關交易金額勾稽,難以採信。
臺南分署於8月30日將周男拘提到場,依「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等管收事由,將周男移送南地院聲請管收,經法官裁定准予管收,現於臺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管收中。黃女則於昨晚經地院裁定准予管收,解送至臺南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