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高等法院判決書指出,甲男是少女同母異父的哥哥,2019年時他在住家違反小柔意願,以親吻丁女嘴唇,伸手入衣、褲內撫摸胸、臀部及下體;同一期間,少女表哥乙男也違反其意願,於房間親吻丁女嘴唇,伸手撫摸其胸部、下體之方式,兩人均猥褻妹妹得逞。

情節最嚴重的小舅丙男更是從國小開始就對小柔伸出魔爪,在2014年至2016年期間,多次在住家親吻嘴唇,再伸手入其衣服內撫摸胸部,而以此違反意願之方法,猥褻被害人丁女得逞。

小柔家中男性輪番對她伸出魔爪。示意圖
小柔家中男性輪番對她伸出魔爪。示意圖

小柔年紀小,對性事懵懂,直到上了大學才驚覺身體自主權遭受侵犯,她主動以臉書訊息向師長求救:「老師我哥哥他們都對我做一些讓我很不舒服的事情,老師我很想講,我不敢,我可以講了嗎,我受不了」一家都是狼的恐怖遭遇終於被揭發。

小柔鼓起勇氣向法官訴說自小的悲慘經歷,她說小舅在外地工作,只要一返家就會猥褻她,記得她小學四年級時,小舅與她同房睡在下鋪,小舅說肚子餓叫她去煮東西吃,小柔從上鋪下床時,小舅竟然將她抱起,用手指插入其下體,接著脫去褲子打算性侵,直到小柔激烈反抗他才停止。

師長發現小柔對家中男性心存恐懼。示意圖
師長發現小柔對家中男性心存恐懼。示意圖

法官詰問:「這麼久的事情?為什麼現在才反應?」小柔痛訴,自己生長在重男輕女的家庭,她人微言輕,說什麼長輩都不會相信,而小柔外婆,也就是乙男的祖母,丙男的母親出庭作證時,更是明顯偏袒兩男,出言維護。小柔說她長期隱忍侵犯,「但是這次竟然兩個哥哥一起欺負我,我再也忍不住了」才下定決心接露家族男子對她的種種惡行。

大學師長作證時指出,小柔自述過往經歷時十分無奈,並不斷哭泣,甚至出現自責及自傷情形,法院找來小柔國中輔導老師,他表示小柔家人會對她施暴,在九年級時感受到她相當不對勁,對於權威與男性有一種很恐懼的狀態。

小柔自責破壞家庭和諧,出庭時主動向法官求情:「我希望他們能受到懲罰,但不需要賠償」,兩兄長對於犯行皆坦承,並感到十分懊悔,法官判決,同母異父兄長及表哥分別求處9個月及10個月徒刑,小舅始終否認犯行,而涉及情節年代久遠,沒有直接證據,台東地檢署訴請無罪之判決,但小柔指證歷歷受法官採信,花蓮高分院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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