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2日)全案起訴後,檢察官將李振豪等仍在押的6人移送台北地院審理,法官開庭訊問李振豪等人後,當晚裁定李男以7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林晉宇、陳思瑋、黃炫逢、鄭學鴻、陳均翰分別以40萬元、20萬元不等交保,均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且每周向限制住居地的轄區派出所報到1次。

林晉宇、陳思瑋、黃炫逢(圖左至右)。資料照片
林晉宇、陳思瑋、黃炫逢(圖左至右)。資料照片

今年初,臉書社群網站出現許多賺錢廣告,「底薪7萬起!只要會用電腦打字就可以!」強調招待出國、高薪且低門檻,吸引想吃香喝辣的年輕人到柬埔寨工作,還註明工作內容包括在賭場打工、拍A片,許多在台灣失意想要翻身賺點錢的年輕人,想到國外賭場不犯法,就簽下了賣身契,等到抵達柬埔寨後,才發現被賣給當地的詐騙集團,從事愛情詐騙工作。

這些台人,每天從早忙到晚,辛苦代價全成了定時繳納的房租與生活費,稍不聽話就會遭受暴力對待,甚至被電擊棒電擊,想離開就要設法湊足50萬元台幣贖身,有人受不了透過管道找上統促黨總裁張安樂,張得知後利用自己人脈展開營救,並成功救回多名台人。

集團成員鄭學鴻。資料照片
集團成員鄭學鴻。資料照片

檢警獲報後展開調發現,全案起初是由林晉宇、陳思瑋、鄭學鴻、楊家豪和金主黃炫逢開始從事人口販運,他們從去年11月開始,以高薪打工、拍A片等手法,誘騙台人到柬埔寨,再以每人美金1萬7000元到1萬8000元的價碼,賣給當地的詐騙集團。

集團幹部陳均翰。資料照片
集團幹部陳均翰。資料照片

但因林晉宇不滿當地合作的集團給錢不乾脆,得知李振豪在柬埔寨有人脈,因此找上李振豪合作,轉由李振豪主導,找柬埔寨另一個詐騙集團合作販賣台人,另加入成員陳均翰、王契文、黃鈺真一起誘騙台人到柬埔寨。

檢察官調查發現,林晉宇合作的第一個集團,共計有31名被害人,只有3人逃回台,李振豪加入合作的第二個集團,則有57名被害人,最後救回19人。而第一個集團犯罪所得為192萬4500元,第二集團犯罪所得為1277萬8562元。

上周五(2日),台北地檢署依涉犯《刑法》詐欺、販賣人口、組織犯罪等罪將李振豪等9人起訴,並建請法院宣告沒收犯罪所得,至於目前仍在柬埔寨尚未返台的被害人部分,另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