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指出,黃男與被潘女是前同居情侶,黃男不滿潘女提議分手,先在8月31日晚間,除對潘女奪命連環扣不斷撥打電話,還前往潘女恆春鎮住處盯梢、守候騷擾,潘女和母親要求黃男離去,黃男竟向潘母恫稱「要對你們不利」等語。

黃男因要求復合不成,竟恐嚇傷害前女友(示意圖)。壹蘋製圖
黃男因要求復合不成,竟恐嚇傷害前女友(示意圖)。壹蘋製圖

屏檢表示,潘女在9月2日再次向黃男明確告知分手,但黃男為求復合,反而變本加厲,先在2日對潘女父親恫稱要對潘父及潘女不利,又在4日下午,持破壞剪至潘女住處破壞紗門,闖入後將潘女手機摔毀,再手掐潘女脖子,一手持菜刀抵住潘女脖子,恐嚇以如不願復合就讓你死等話。

潘女對黃男不作回應,黃男竟又手持玻璃瓶敲打潘女後腦杓,持續恫嚇,如不願復合,就要讓黃女家破人亡,以及「我就先殺了妳再自殺」等話,令潘女心生畏懼且身體多處受傷。

屏檢調查後,認為黃男反覆實施違反跟蹤騷擾防治法、傷害、恐嚇、強制等罪之虞,且犯後仍否認部分犯行,毫無自省悔過之意,為保護被害人之人身安全,昨日訊後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