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明宜提告指稱,陳錦稷2010年起在新台灣國策智庫任職,還擔任青平台基金會董事、出任富邦金獨立董事、擔任民進黨智庫新境界基金會副執行長,且丈夫本想接任台北市財政局長,因她和父母強烈抗議,丈夫才打消念頭。
鄭女表示,丈夫另曾出任林佳龍主政的台中市府研考會委員、擔任行政院無給職政務顧問,並在總統大選中積極投身政治活動,還被稱為蔡英文的「財經諸葛」,背棄「遠離政治圈、不得從政或參與與政治有關活動」的婚前承諾,導致夫妻對於未來共同生活方向毫無共識,且在溝通過程中,陳男一再以情緒勒索及精神騷擾壓迫試探她的底線,情感與信任消磨殆盡,因此從2015年7月分居至今。
此外,鄭女告訴法官,分居期間丈夫不僅繼續違反婚前承諾,積極參與政治活動及尋求政治任命機會,表面說:「不願放棄婚姻,期盼妳回家。」卻連他搬家後的新地址都不講,顯然毫無挽回婚姻的真意與努力,只想保留形式婚姻以圖謀個人利益。
讓鄭女更火大的是,她認為丈夫在外污衊她父親鄭深池,並於離婚談判時表示對岳父「無法諒解」,將自己政途受阻之事怪在岳父頭上,足見婚姻顯然已破裂到難以回復的程度。
審理時,陳錦稷坦承婚前承諾不參選、不從政,也不擔任需要申報財產的公職人員,但承諾範圍不包含抽象廣泛、不涉入政治領域的相關活動,他婚後專注於金融、經濟政策研究與分析工作,從未參選、從政及擔任公職人員,並未違背婚前承諾,但妻子卻藉故不回家,背棄婚姻相守的承諾。
陳男強調,他始終珍惜與妻子相遇、相知、相愛、相守長達19年的緣分,即使她離家不歸,心仍在她身上,但妻子為打贏離婚官司,訴訟中不斷謾罵、抹黑、污衊他的人格,令他很心痛,就算難以維持婚姻,責任不在他身上。
法官依據陳錦稷曾傳訊息給妻子:「我會用最快的速度,適度的工作交接,辭掉新境界智庫的工作。」認為陳男自認新境界智庫也是政治工作,否則何須表明要盡快辭去。
另外,法官認為陳男曾任職的新台灣國策智庫,創辦人是前總統陳水扁,宗旨是向政府部門提供政策評估和建言,而陳男另在新境界基金會任職,這是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在任時創辦的,屬於民進黨智庫,顯見是替特定政黨服務、提供政策建言,算是「政治工作」,綜合以上理由,台北地院認定陳男多項職務與政治相關,違反婚前承諾造成夫妻失和,且2人分居至今已7年,難以復合,因此判准離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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