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這對老夫老妻結婚迄今已經36年,育有多名子女,妻子罹癌多年,左手腕又曾粉碎性骨折,動了手術又接受化療,病痛纏身的她發現丈夫這兩年似有外遇,某天查看他的手機後發現,他與一名從事按摩工作的朱女每天早晚噓寒問暖,妻子問丈夫好友,好友也證實她老公交了一個女朋友。

妻子覺得她長年為婚姻、家庭付出,在面對病痛折磨時發現老伴外遇,對她而言不啻是沉重打擊,她沒有與丈夫離婚,但選擇向兩人求償200萬元。

法院審理時這名按摩小姐朱女表示,她與人夫本來就是相熟的摯友,聊天只是閒話家常,對話也無性暗示、曖昧言語,縱使略有輕佻詞彙,也只是幽默玩笑,不認為自己有侵犯到人妻的配偶權。

高雄地院法官勘驗兩人的line對話記錄,在2019年10月起近1個月,雙方每日凌晨5點起床後就會互道早安,到晚上睡覺前都有密集聯繫對話,有時也會相約見面,人夫甚至會跟朱女說:「每次約會回來都更想妳呢!不知您有放符法嗎?」之類著迷朱女的話。

而人夫好友也出庭證稱,人夫帶朱女到他店裡5、6次,說是女朋友,兩人住附近,朱女知道人夫是有老婆的人,兩人在新冠肺炎開始之前就在一起,大概交往2年。

法官因而認定人夫與朱女從2019年開始在外幽會,縱使人妻未提出無直接上床證據,兩人也已逾越男女交往份際,審酌兩造資力及加害程度,判人夫和小三須連帶賠償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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