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網友今天清晨在《爆料公社》貼文及照片表示,「半夜不睡覺,在泰安休息區丟男人的臉,更丟台中朋友們的臉,尾隨女性進廁所搞偷拍!被我抓到還在那邊跟我昂聲,說警察來看我怎麼跟他灰,結果手機裡面不止我老婆一個受害者…。」
「如果剛剛有一位女性朋友,穿愛迪達鞋子、長襪,趕緊打給泰安的國道警,你也是其中之一的受害者!跟警察聊了一下,偷拍未遂好像還不起訴………什麼東西啊?台灣爛法律!在了解有可能無法可管。」
警方調查,被害女子今天凌晨1時許進入泰安服務區女廁,發現隔壁有人偷拍立刻大聲喊叫,嫌犯黃姓男子(27歲)見行蹤敗露奪門而出逃跑,但遭被害人及其他民眾合力攔下並報案,泰安分隊員警隨即到場逮捕黃嫌。
警方表示,經檢視黃男手機發現1名女子被偷拍影片,幸即時逮捕犯嫌未讓其有時間刪除影片,罪證確鑿,依《刑法》妨害秘密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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