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弊案,上(8)月23日偵結,檢方依貪汙、偽造文書、財產來源不明罪、洗錢等罪嫌,起訴包括縣長林姿妙母女在內共15人,其中10人為公務員。
宜蘭地方法院於1日依分案規則,經電腦抽籤完成,林姿妙案由刑一庭負責審理,審判長為院長莊深淵、陪席法官程明慧、受命法官陳錦雯合議庭審理。
另,南方澳大橋案則由刑三庭負責,審判長許乃文、陪席法官劉芝毓、受命法官游欣怡合議庭審理。
宜蘭地方法院院長莊深淵對於承審林姿妙案,表示「會謹守程序正義、保障當事人權利及發現真實,依法審理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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