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經確認該批肉品已從彰化運高雄的大車移至送貨到高雄業者的小車,因業者接獲通知後已拒收,仍置於小貨運車上未卸載,衛生局隨即派員於當日下午4時59分抵達大寮大發營業所,針對該批存貨封存。
但貨運業者規避指明彰化至高雄物流貨運車去向,遲至晚間6時30分才在衛生局稽查員依法強力要求下被動告知該車仍停放營業所內,方得立即展開車輛及廠區全面消毒。
貨運業者刻意規避配合調查可能造成高雄市食安風險增加,衛生局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1款:規避、妨礙或拒絕本法所規定之查核、檢驗、查扣或封存之規定,對大榮貨運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嘉里大榮物流25日晚間發表聲明澄清,強調現場員工只是因需調閱大量運輸資料才延誤回覆,絕無刻意隱瞞,現已全面配合調查。
嘉里大榮物流回應,接獲主管機關通知後,公司全力配合,並非有意拖延。由於當天稽查並未事先通知,高雄大發營業所的現場人員並不清楚該批冷凍豬肉涉及非洲豬瘟事件。再加上營業所並非大型貨運車的主要調度中心,需調閱當天南北兩地龐大的運送資料,因此一時無法即刻提供完整資訊,造成誤會。
衛生局今(26)日表示,連日追查問題貨車載運貨品清單,嘉里大榮昨(25)仍一度謊稱僅一部車輛有GPS,延遲超過40個小時才提供運送清單,嚴重妨礙且延宕食安風險管控,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1款規定,加重對嘉里大榮裁罰300萬,並移送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指出,23日傍晚追查彰化業者問題豬肉運抵大寮大發營業所後,局長黃志中即親自到場指揮防疫,當場即詢問業者貨車上物品清單,惟業者當日不僅延遲至少1.5小時才吐實大貨車位置,還謊稱車上僅有問題豬肉及蝦子。昨在衛生局出具公文要求提供兩部貨車GPS,以釐清兩車上所有載運貨物匡列接觸風險時,一開始稱僅小貨車裝設,直至稽查員追問始吐實交出兩車GPS資料,確認當日大貨車上載運674件冷鏈 及其他 貨品,分送至高雄12個行政區,隨即啟動全面回收疑似污染貨物並集中送焚化爐銷毀。
針對嘉里大榮謊稱貨車載運貨品品項、妨礙規避調查提供GPS等多項嚴重妨礙而延宕食安管控行為,可能造成高雄市食安風險增加,衛生局今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1款規定,對其加重裁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且業者行為涉及散布病菌,對公共安全有重大影響,並移送地檢偵辦。
衛生局將管控大發營業所疑似污染貨物回收銷毀後,管制車輛移動,同時命該營業所(含低溫配站)暫停作業一星期,所有工作人員造冊列管,並具結自10月23日至今有無接觸養豬場,且即日起不得接觸養豬場,時間至少20天。
衛生局強調,嘉里大榮不僅於事發當日延遲提供大貨車位置,謊稱貨車上僅有問題豬肉及蝦子,昨第一時間還拒絕提供完整貨車GPS,直到掌握貨車GPS才知道貨車上有其他貨物,嚴正駁斥嘉里大榮物流昨發布聲明指「主管機關誤解、主動配合調查,絕無規避或延誤」,強調相關稽查皆有紀錄,所有裁罰皆依法有據,不容業者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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