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停管處資料,今年1至8月已有1416件汽車占用電動車格遭取締;目前北市停管處轄下停車場,有168場已設置特殊車格剩餘顯示器,但仍有53場平面停車場尚未設置。
曾獻瑩指出,許多民眾正是在這些場站遇到困境:有民眾晚間進入戶外的平面停車場,因天色昏暗誤認電動車格為一般車格停車遭罰;也有人排隊進場,柵欄打開後繞了一圈才發現僅剩電動車格,若選擇離場就得重新排隊。
對此,停管處回應,多數誤停案件均屬違規事實明確,並強調電動車格均設有專用標誌、綠色標線與充電設備,足以供辨識;對於進場卻無車位可停的情況,停管處建議駕駛如發現無位可停,應透過管理員室、繳費機或停車出入口柵欄處對講機聯繫管理員,經確認後可免費離場。
曾獻瑩則認為,停管處雖提供「聯絡管理員協助離場」的作法,但民眾若在進場後才意識到沒有可停的車位,這時才被迫聯絡管理員,過程徒增麻煩,也無法從源頭避免誤停。
他主張,停管處應在轄下所有停車場全面設置大型剩餘車位顯示器,清楚分別顯示一般車格、電動車格、身障車格及婦幼車格的剩餘數量,讓駕駛在入口就能一目了然,判斷是否能停,而不是進場後才發現無位可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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