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達人「蓋瑞哥」表示,國泰航空CX565航班,原定於5日下午4時20分自大阪關西機場起飛回台北。過程中旅客先在劃位時被通知延誤,到了登機門前又再次被告知延誤。最終,航空公司因「技術原因」及「航機載重平衡調整」,徵求70名旅客自願放棄搭乘,改搭隔日班機。
同時,為避免進一步延誤,機組將已登機旅客的托運行李「全數卸載」,不隨原班機飛行。最終這架載著乘客、卻沒有任何托運行李的班機,於晚間7時21分起飛,延誤近3小時後抵達台北。
蓋瑞哥指出這起事件,將旅客分成兩種,包括「人回到台灣,行李卻沒跟上的旅客」、「接受國泰航空賠償,自願留在大阪的旅客」。
他進一步說,根據第一種情況,搭上原航班CX565的大多數旅客,回到了台灣,但卻「無行李可用」。蓋瑞哥建議,在行李轉盤處確認無行李後,立即前往國泰航空的行李服務櫃檯,辦理登記手續,並取得「行李事故報告書」,這是後續追蹤與溝通的唯一憑證;之後須向地勤人員確認行李預計送達的時間,以及「宅配到府」的具體聯絡方式,並妥善保管登機證存根與行李托運收據。
但蓋瑞哥評估,這種情況下班機延誤,旅遊不便險仍無法理賠。因為航班延誤時間約3個小時,未達到旅遊不便險普遍要求的「延誤滿4小時」理賠門檻。另外,行李延誤也無法理賠。因為大多數旅遊不便險條款中,都有一條「除外責任」,明確指出若行李延誤的目的地是台灣(即原出發地或居住地),此項保障不予理賠。保險公司認定,旅客返家後已無緊急購買日用品的急迫性。
因此,對於急著想回家的旅客而言,雖然經歷了極大的不便。但根據標準保險條款,無法從旅遊不便險中獲得任何理賠,僅能向國泰航空爭取後續補償。
蓋瑞哥續指,另一個族群是接受國泰航空賠償,自願留在大阪的旅客。他建議,當下應清楚了解航空公司提供的所有補償內容,並取得書面或相關憑證,且務必向航空公司索取官方的「班機延誤證明」,需註明原航班與被安排的新航班資訊;在滯留期間,所有額外產生的住宿、餐飲、交通費用,也務必保留收據。
蓋瑞哥認為,這類旅客的情況與第一種完全不同,可以啟動保險理賠。因為班機延誤時間是從「原定航班起飛時間」計算至「隔日替代航班的起飛時間」,長達近24小時,遠遠超過4小時的理賠門檻。如果是定額理賠的不便險,至少可以獲得一次的賠償金,因航班延誤超過8個小時,部分保險公司可以拿到兩次的保險金。
此外,如果是保班機延誤「實支實付」的保險,在「大阪滯留期間」所產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開銷,包含住宿、餐飲、交通等費用。能就「航空公司補償後,仍需自掏腰包」的差額部分申請。
而針對自願留下的旅客,國泰航空現場提出了以下的補償方案為「現金30000日幣」、「住宿補助20000日幣」、「升等券1張(下次搭機使用)」。
蓋瑞哥表示,從整起事件來看,時間彈性較高、選擇自願留下的旅客,無疑成為了最大的受益者。不僅獲得了航空公司提供的總價值超過50000日幣的現金與補助,還能額外向保險公司申請班機延誤的理賠,將不便轉化為實質的補償。而那些因有要事必須當下回台灣的旅客,雖然順利回到了台灣,卻因為航班延誤沒有超過4小時,以及返回出發地的行李延誤不理賠,在保險理賠上落得兩頭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