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勞動局日前接獲民眾透過1999市民專線檢舉,指控葉元之涉職場霸凌、禁止勞工請病假等違法行為,被批為「慣老闆」。勞動局於今年3月派員前往勞檢,因葉未提供出勤紀錄,違反《勞動基準法》遭罰9萬元;未料7月再勞檢時,又被查出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及特休假,再度挨罰。

對此,勞動局表示,本案是由勞工家屬向市府陳情,經查發現,雇主未給付勞工平日延長工時的工資,同時也未依法給予勞工特別休假,已於本月14日,分別裁處兩項各2萬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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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元之則解釋,助理平時上班時間相當充裕,但有時工作未完成、未按時交件,他隔天早上追問「怎麼該交的沒交」,助理才回去處理或臨時趕工,或是有時在群組分享別人給的建議,剛好落在週末,皆被認定為加班。

葉元之強調,自己絕對沒有苛扣助理的假,「真的就是認定的問題」;對於勞動局的處罰,他也表示甘願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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