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指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建議,考量生育風險及胎兒健康、夫妻養育年齡合適性等因素,鼓勵於25歲至35歲間完成生育規劃,惟隨著結婚與備孕年齡逐漸延後,且若女性因罹癌及後續治療過程,都可能影響女性生育能力,甚至導致不孕,為此,高市府考量罹癌女性生育機會,將自即日起提供醫療性凍卵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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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性凍卵服務。市府提供
醫療性凍卵服務。市府提供

衛生局表示,本市醫療性凍卵補助,補助對象為本人或配偶設籍高雄市的40歲以下女性(不限已婚),罹癌且經醫師評估因罹癌或治療影響生育者,於衛生福利部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之特約人工生殖機構接受凍卵療程者,可於完成療程後6個月內,備妥疾病診斷證明書、凍卵療程診斷證明書等向衛生局提出補助申請,詳見衛生局網頁( https://gov.tw/h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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