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府表示,國內食安事件層出不窮,為杜絕重大食安事件發生,市府防範於未然,公布實施「新竹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鼓勵民眾或員工勇於檢舉,落實「健康安心」施政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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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說明,此公布辦法所指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案件為「製造之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攙偽或假冒情形」、「製造之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民眾如發現有上述案件,可檢具具體違法事證向衛生局提出檢舉,經查證屬實並裁罰確定,將按罰鍰實收金額之50%發放檢舉獎金。
衛生局表示,食品製造從原料來源、製造加工過程、產品儲存、到末端產品運送及販賣,食品業者都必須有完善的管理機制,並符合食品安全相關法規,為遏止不法業者,訂定本辦法,提升檢舉獎金比例,鼓勵全民共同合作,維護食品安全衛生。
衛生局指出,本辦法與衛生福利部訂定「食品安全衛生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因檢舉而查獲違反該法情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發給檢舉人獎金,尚無牴觸之處。民眾如有食品衛生安全問題,歡迎撥打1999或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03-5353170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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