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家宏律師在粉專分享案例,這棟位在3樓的出租公寓,浴室天花板漏水,連同浴室裝潢一起遭殃,完全無法使用!不過當房東請4樓的人讓他進去查看,不料4樓的屋主卻表示4樓不可能漏水,3樓的問題3樓自己處理,也拒絕其他人進入查看。

房客無法居住要解約,房東把漏水的情形拍照、錄影記錄下來,並且再次找修漏的師傅來看,也請社區管理人員協助協調,但是4樓屋主仍然不理,而且漏水狀況越來越嚴重。

「該怎麼辦呢?」蘇家宏律師表示,向法院提告!經過1年多的訴訟,鑑定出來確實是4樓浴室的防水層失效,導致漏水,維修方法必需是從4樓修的。

最後法院判決樓上屋主必須負責:
1. 必須讓樓下人員進入修理漏水
2. 負責賠償修理費用
3. 負責賠償3樓損壞的裝潢及物品費用
4. 3樓無法使用的租金損失(詳後述)
5. 負責鑑定費用(10多萬元)、法院裁判費。

蘇家宏說明,因為3F原來是出租,因為樓上漏水導致房客解約、樓上漏水無法出租等原因導致的「租金」損失,也都可以請求樓上賠償。房屋漏水,樓上鄰居又不處理的心情是很複雜、煎熬、讓人心煩的,但只要沉著應對、依照正確法律步驟處理,總會雲開見日的。樓上的屋主,如果沒有積極配合,也許會對自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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