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漁民表示,在宜蘭捕魚30多年,偶爾會在龜山島外海捕獲到龍宮貝,過去都比較小顆,如今抓到寬約20公分、高約15公分的大龍宮貝,且收網時看到牠的外殼都沒有磨損到,完好無缺,並且直接販售,最終以12萬元賣出,對方更要求放生,今(24日)天凌晨4點左右,漁民依照約定將龍宮貝放生回到大海。

前議員王浩宇在臉書發文質疑,「貝類屬於底棲生物,已經檢舉漁民疑似使用底拖網,希望檢調徹查,是否違法捕魚」。

對此宜蘭縣政府表示,漁業署自1977年起,公告禁止拖網漁船不得於3海浬內作業; 50噸以上之拖網漁船不得進入距岸12浬作業,縣府已積極配合中央政策,輔導拖網漁船轉型,減少拖捕對海床造成破壞。另外,根據了解,林姓漁民船隻未超過50噸,只要離岸超過3海浬就沒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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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博館曾展出龍宮貝。翻攝自台博館臉書
台博館曾展出龍宮貝。翻攝自台博館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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