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在Dcard發文,以「王齊麟的開車限動合適嗎?」為題,透露他在IG限動PO出疑似在開車時使用手機的畫面,「因為是開車中狀態(儀表板有動),不曉得是本人開車拍的,還是後座有人幫忙拍?」原PO認為這樣容易造成誤會,畢竟他是公眾人物,「有點敏感的人會覺得是否不妥?」
而之後王齊麟將IG限動刪除,不過仍引發不少網友熱議,「人開始飄了」、「這一連串操作...金牌濾鏡不得不全部瓦解」、「這角度拍法,很明顯是駕駛自己拍的,有點搞不懂他這一波的操作,一直搞事給大家酸」、「他這一系列操作真的讓人好感滿滿掉到0」、「這人是誤以為自己拿的是免死金牌了喔」、「今天不管他是誰,這種行為就是違法的」、「奧運金牌可不是什麼免死金牌」。
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汽車行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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