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抽驗中,不符規定的12件產品包括:九層塔和韭菜花各3件,白蘿蔔2件,百香果、木瓜、紅鳳菜和紅櫻桃各1件。這些產品被檢出的殘留農藥超過了「農藥殘留容許量標
準」,其中除了紅櫻桃外,其餘均屬於高風險產品。
衛生局表示,所有超出安全容許量的農藥殘留屬違反相關法規,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責任業者可能面臨高額罰款。針對來源不明的產品,更可依法對販售業者處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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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管控風險,臺北市衛生局已將不合格產品下架停售,並積極協調外縣市的衛生單位處理來源追查工作。同時,衛生局已要求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根據相關檢驗規範,暫停供應違規農產品。對於再次違規的供應商,更將進行加強抽驗及嚴格處罰措施,以確保市民的食品安全。
衛生局呼籲,除了市面抽驗外,更需從源頭加強監測,協助農民正確使用農藥,以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風險。販售業者應要求供應商提供完整的產品交易憑證,並保存產品外箱來源資訊,以便未來追查不合格產品的來源,確保從產地到市民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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