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發布新聞稿指出,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會同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至莊春仁生物科技製藥有限公司執行查核,發現莊春仁公司於非核准生產區域,生產領有中藥藥品許可證的藥品。
中醫藥司中藥藥證科科長施惠娟告訴中央社記者,全案起於民眾向台南市衛生局檢舉,查核發現持有許可證的莊春仁公司,竟是食品公司在生產藥品,且產品中有不明粉末,已涉違反藥事法第82條第1項「違法製造偽藥」,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已移請台南地檢署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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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公告12批須下架的產品包括莊春仁桂附地黃丸及人參固泉丸(桑螵蛸散)、利膽保肝丸(柴胡清肝散)、紫雲膏、血康能清血丸(大柴胡湯加味)、六味地黃散、加味還少丸、梔子散、黃芩散、金鎖固精丸、砂仁散、斑龍丸。
施惠娟說,上述藥品主要由業者賣給通路,至於回收數量及流向,由台南地檢署偵辦中,呼籲消費者勿服用上述批號藥品,如服用後有身體不適,迅速就醫。
衛福部也提醒,民眾可至衛福部部中醫藥司網頁「中藥藥品許可證查詢」系統,查詢購買或服用藥物是否為合法查驗登記藥品。(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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