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環保局指出,先前接獲線報,陳嫌位於新北市林口區山區有間非法地下煉金工廠,專門收受舊金或電路板等含金廢棄物,以王水溶解後,經過濾等程序,最終加入亞硫酸銨還原,提煉出黃金製品銷售,謀取不法利益。環保局接獲情資後立即報請新北地檢指揮偵辦,並與保七刑大、新北刑大及林口分局組成專案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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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環保局表示,專案小組於今(113)年初已多次派員蹲點,確認林口工廠確有作業事實,每次時間大多在夜間10時至隔日凌晨3時,且作業期間會釋放酸性惡臭煙霧,廠房後方也會排放作業廢水。
為了蒐集更完整證據,專案小組連續採集作業廢水數次並送檢,確認該廢水pH小於2,且驗出含有超標的有害健康物質如重金屬銅、鎳、總鉻、鉛等,其中最嚴重的是總鉻含量超過水污法規範的合法排放標準達52倍,可謂惡行重大。
新北環保局指出,偵辦期間犯嫌似乎有警覺性,還特別將林口工廠的設備逐漸轉移至新竹縣山區作業。為了鞏固證據及掌握集團幕後成員,專案小組不畏辛勞再次前往新竹縣蹲點,並採集廢水送驗,結果與林口工廠雷同,檢驗結果顯示有害健康物質銅、總鉻、鉛、鎘等均超標,其中銅含量更超出水污法規範的合法標準達55倍。
專案小組長曾瑞明針對整起稽查過程表示,同仁在蒐集證據時除了需要隱蔽自己避免被犯嫌發現外,更要與惡劣環境作戰;且該業者將如此有害的廢水排放在國土上,造成廢水流經地方草木均枯死,可見廢水有多毒。
另外曾瑞明也談起在採水時所有同仁必須跟當兵時一樣成匍匐式隱蔽,更不能開燈,且必須忍受酸性惡臭煙霧的襲擊,甚至當時還有寒流及蛇的襲擾,不過最終可將犯嫌一網打盡,這些辛苦也都值得。
環保局呼籲,業者若要從事處理廢棄物或從事排放廢水等作業,務必依循廢棄物清理法及水污法防治法等規定,除需裝設相關污染防治措施外,更要依法申請相關處理許可證及廢水排放許可證,共同擔起維護環境責任。倘違法環保法規,除涉及罰鍰、停工等處分外,更嚴重者將面臨刑事責任追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