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黃偉哲指出,呼籲餐飲業者應重視製程、環境衛生及自主管理!由於粿條、河粉等米濕製品水活性較高,常溫下極易使微生物繁殖,如保存不當易造成食品中毒之發生,故生產後,於批發、零售或餐飲業使用時,皆應儘可能冷藏保存於7℃以下,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新鮮與品質。烹調後,如未能馬上食用,應冷藏於7°C以下或熱藏保存於60°C以上,不宜反覆加熱。
熱門新聞:台中女師吃紅麴膠囊降膽固醇卻得腎病 竟跟小林有關!醫師急籲這樣做
衛生局進一步表示,公告規模之餐飲業者應依規定事先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倘未事先投保則依《食安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民眾若有任何食安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基隆暖暖廢棄冷凍廠房驚傳「氨氣外洩」!消防員冒險進入關閉閥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