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13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招生簡章規定,參加繁星推薦考生,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必須符合報名各校系規定,各校系也可自訂學測科目或高中英聽成績作為檢定標準。

113學年度繁星推薦招生錄取(篩選)結果公告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請點此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指出,113學年繁星推薦招生有65校、1754個學系(組)參與招生,提供1萬5972個名額;繁星推薦分為8類學群,其中第8類學群包含醫學系及牙醫系,考生通過第1階段篩選後,還須參加第2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甄選委員會將於今天上午9時起公告113學年繁星推薦第1至第7類學群錄取名單,考生可上甄選會網站查詢;分發錄取生即取得此校系入學資格,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113學年大學申請入學管道及「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第1階段篩選。

甄選會也會在今天上午9時公告繁星推薦第8類學群第1階段篩選結果,通過篩選考生,仍須於5月16日至6月2日期間參加第2階段甄試(面試),各大學將於6月3日前公告錄取名單,並將結果(含成績複查)上傳至甄選會,甄選會於6月5日公告最終錄取名單。(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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