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與勞動部今日邀集民間團體、醫療和長照專家召開諮詢會議,蒐集實務經驗和意見之後,將再跟勞動部進一步討論可行性和細節,後續討論結果會再找時間對外報告。
社會及家庭署署長簡慧娟表示,現行民眾申請外籍看護分成兩軌制,一、接受醫療機構巴氏量表評估,二、勞動部法規限定的12項身心障礙類別達重度以上,免經巴氏量表評估。
如何讓有全日照護或嚴重依賴照護需求民眾,未來有更多元認定方式更方便聘僱外籍看護,簡慧娟說,今日初步結論放寬3類族群免評巴氏量表,第一,經過長照需要等級(CMS)評估有照護需求,從核定的那一天開始使用照顧服務持續6個月以上。
第二、由於輕度失智症患者照顧上也蠻困難,所以經一名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臨床診斷,失智評估量表(CDR)一分以上,即可免評巴氏量表,進入聘僱外籍看護。
第三,勞動部原規定12項身心障礙須達重度以上免評項目,現在將失智症放寬至輕度。肢體障礙不再僅限運動神經元或巴金森氏症,罕病也不再僅限運動神經元疾病,並增加兩類別:呼吸器官失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重度以上、吞嚥機能失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中度以上。
簡慧娟指出,3大類族群放寬後,總計約60萬人受惠,分別為失智症約20萬人,長照服務約30萬人,罕病部分730人左右,呼吸器官部分約4500多人、吞嚥機能約1200人左右。
簡慧娟表示,除了今日與會代表提出的3類免評對象,另外提出重新聘僱外籍看護免評,這部分勞動部正在蒐集各界意見以後,會再通盤檢討。衛福部會盡速整理諮詢意見,就執行可行性和執行細節進一步跟勞動部討論,定案以後會再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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