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生局表示,此次不合格產品為1件「水梨」檢出甜味劑糖精,違艋舺夜市男哥水果現切水梨,遭檢出不得添加的甜味劑糖精:0.02 g/kg ,衛生局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 令販售場所下架同批號產品。 經查製造業者前因違反相同條款去年曾遭裁處,本次查獲違規事實核為第2次違反食品安全衛 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第 1項第9款及裁罰基準處該業者新臺幣6萬元罰鍰。

衛生局提醒,「糖精」為人工合成之甜味劑,甜度是一般蔗糖的300至400倍,人體無法分解代謝,可由尿中直接排出。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糖精」可使用於瓜子、蜜餞、梅粉及碳酸飲料等產品,用量及使用限制均有規定,另因該標準採正面表列,非表列之品項及未准許之食品範圍則不得使用,故「糖精」不得使用於生鮮截切水果。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相關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注意製售產品衛生,避免使用來路不明液體浸泡、使用食品添加物應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選擇購買具有產品登錄碼之食品添加物,遵守使用範圍並注意使用限量,使用品質符合食品添加物規格標準之產品。衛生局將持續抽驗即食截切水果產品,業者勿心存僥倖使用非法添加物浸泡處理截切水果食材。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購買截切水果以當季時令水果為首選,且應慎選有信譽之店家,檢視販售或陳列架衛生情形是否良好,有無蚊蟲出沒、髒污不潔情形,截切水果產品應有適當包覆或包裝儲存。此外,多數水果經分切後容易氧化褐變,業者為保持賣相可能進行浸泡處理,如民眾購買時發現業者有浸泡不明液體或有衛生疑慮,切勿輕易購買,以免危害自己及家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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