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進入後疫情時代,疾管署上周五修訂抗病毒藥物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的使用條件,從原先「可降低死亡率建議使用」及「條件下使用」兩項,改為「有條件下使用」,引發基層醫師的不滿。他們認為這只是因為大量的倍拉維(Paxlovid)即將過期,所以疾管署才採取這樣的作法。然而,疾管署回應表示,效期至8月的倍拉維只有744人份,並無藥品大量過期的情況。他們之所以修改使用條件,是因為「莫納皮拉韋」對人體的長期危害無法確認。
基層醫師近期指出,莫納皮拉韋的效果不如「倍拉維」,但與「倍拉維」可能出現交互作用的藥物超過上百種,例如治療心律不整等藥物。新制度上路後,這讓許多基層醫師感到困惑,他們懷疑疾管署之所以限制醫師使用莫納皮拉韋,是因為有大批倍拉維即將過期。
根據疾管署的統計數據,目前全國總庫存量約為38萬人份的倍拉維,藥物的保存有效期限介於今年8月到明年12月底之間。其中,效期至今年8月底的藥物僅有744人份,佔總庫存量的千分之2。而倍拉維每天全國總使用量為1400人份,並沒有出現「大批倍拉維即將過期」的情況。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建議,倍拉維在預防高風險確診個案的效能優於莫納皮拉韋,且引發傷害的懷疑較少。因此,強烈建議將倍拉維作為治療非重症但具有高住院風險的COVID-19 確診個案的優選藥物。
莫納皮拉韋的作用機轉包括使病毒發生致死性突變,可能導致基因毒性、引發病毒抗藥性、新的病毒變異株等傷害。然而,目前尚缺乏臨床實證,無法確定其是否存在長期危害。因此,莫納皮拉韋被列為治療非重症但具有極高住院風險的新冠肺炎確診個案的有條件建議藥物。同時,建議採取相關的配套措施,以減少藥物可能產生的危害。
疾管署強調,基於藥物效果的臨床實證,對於不需使用氧且具有重症風險因子的患者,優先考慮使用的口服抗病毒藥物為倍拉維,當其他建議藥物無法使用時才會考慮使用莫納皮拉韋。這次調整藥物使用條件的目的是提供更佳的治療建議。疾管署呼籲各界不要臆測,應根據事實共同為國人提供更好的醫療照護,降低重症的發生率,減少死亡人數。